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景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导游乱象
严厉打击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以及导游和旅行社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
2.强制消费
严禁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以及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
3.非法经营
严厉查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人非法组织旅游活动,整治无资质“黑社”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违规招徕游客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1.电话:0913-4363828
2.邮箱:xxzxin @163.com
3.地址:华阴市华山镇玉泉路中段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相关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2.举报人投诉举报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掌握的情况,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
特此公告。
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